作为滨海小城,很多外地人喜欢在本地的沿海买房,一是作为度假居所,另外也可作为投资理财的好渠道。但是最近由于国家对于商品房买卖政策的变化,导致很多外地当事人在和开发商签订了预售合同,交付了首付款或者定金之后,由于政策的原因,房产商无法为当事人办理贷款手续,导致合同无法继续下去。开发商为了卖房会要求当事人提高首付款的比例,当事人迫于无奈接受条件之后却仍不能办理下贷款。我们认为由于国家政策的变化无法办理贷款,错不在当事人,因此在遇到此种情况时,买房者可要求和开发商之间解除合同,返还当时所交的定金或者是首付款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